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泊位对外共享开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为充分挖掘和释放停车资源,将进一步推动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助力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市民“家门口”的幸福感。
一、开放对象
杭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库。涉密单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单位、已全时段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托幼机构除外。
二、开放要求
1.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对外共享开放。
2.开放数量。各开放单位在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对外共享开放闲置泊位资源。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量的30%;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开放单位应同步开放新能源充电设施,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开放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
3.开放原则。在共享开放时段内,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各开放单位不得拒绝对外共享开放。
4.设施设置。各开放单位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应配备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设施。
5.信息接入。各开放单位对外共享开放的泊位数据(含免费泊位)全部依法接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
三、适当收费
按照弥补管理成本的原则,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
五、政策问答
Q1:哪些单位将会参与共享停车开放?
答:除涉密单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单位、已全时段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托幼机构外,杭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库均纳入开放范围。
Q2:开放时间和开放数量上有何要求?
答:开放时间要求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开放数量则是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量的30%,中心城区和商业区鼓励进一步提高比例。各单位在共享开放时段内,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拒绝开放。
Q3:共享停车是否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
答:政策明确规定,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单位,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同等开放共享泊位,且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Q4:共享停车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享停车收费标准坚持公益导向,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并按要求备案核准。
Q5:共享停车收取的费用将如何使用和管理?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享停车收取的费用,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属于国有企业的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泊位对外共享开放产生的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发票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