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根据《通知》内容,2026年1月31日起,北京市参保女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流)产,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
具体申请流程为,参保单位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职工生育津贴登记申领”模块,进行线上申领,或通过参保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领。其中,在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引(流)产的参保女职工,本人和参保单位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确认后即发起申领程序,无需上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