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是否因公司亏损而一年拍十几部电影?
实际上存在一个误区,人们常说刘德华是因公司亏损才一年拍十几部电影。然而,刘德华的电影拍摄高峰期是1988年至1992年,此时他的公司并未出现亏损情况。
1988年至1990年,他尚未开办名为“天幕”的电影公司。
1991年刚开业的天幕还有些许盈利。
1988年,香港上映电影120部,总票房达10.24亿港币。
当年刘德华主演及参演电影10部,总票房为1.37亿,其主演票房占香港总票房的13.42%。
1989年,香港上映电影121部,总票房8.85亿港币。
刘德华主演及参演电影16部,总票房1.9亿港币,占香港总票房的21.56%。
1990年,刘德华11部电影总票房1.56亿,而当年香港全年总票房8.54亿,刘德华票房占比18%。
1991年,刘德华3部电影票房2.3亿,香港总票房10.4亿,占比17.4%。
1992年,刘德华10部电影总票房1.31亿,香港总票房12.4亿,占比8.5%。
刘德华的天幕公司应该是在1994年倒闭,所以网上称刘德华为偿还公司4000万债务而拼命拍电影的说法有误。
因为1992年以后,刘德华拍摄的电影数量明显减少。
刘德华真正的高产年份就是1988年至1992年。 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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