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那个案子,终于定了。死刑,没跑。
每次看到这事儿,后背都发凉。就因为他“怀疑”别人要害他,就拎着两把菜刀,把人家门口站着的一家三口,活活砍死。
一家三口啊。就站在自己家门口,什么都没做,就这么没了。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最让人揪心的,是他那个鉴定结果: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说实话,看到这几个字,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完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吗?多少丧心病狂的案子,最后就因为这几个字,判得让人憋屈死。
但他上诉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法院说得特别好,也特别解气。
他们说,你是有病,但你没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你选了作案工具,你找了特定的人,你犯下了这么重的罪,你的病,不足以让你从轻处罚。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
别拿病当借口。
你脑子里的魔鬼,不能成为你手里屠刀的通行证。
你犯下的恶,总得自己扛。
这才是人话,这才是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