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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攒4.8万元让女儿代存,女儿却存入自己和丈夫名下,老人急需看病时,女儿多

七旬老太攒4.8万元让女儿代存,女儿却存入自己和丈夫名下,老人急需看病时,女儿多次推诿不还。 这是一起关于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件,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与责任问题。具体案情如下: 案情简介: 七旬老人李大妈多年省吃俭用积攒了4.8万元,委托大女儿周某某代为存入银行。 周某某在存款时,将其中的3万元以其丈夫名义存入银行,剩余的1.8万元以自己名义存入,未按照母亲的意愿操作。 后来,李大妈因病需要用钱,屡次请求女儿取款,但遭到推诿。 发现存单被挂失取款后,李大妈感到不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周某某没有合法依据占有母亲的存款,构成不当得利,判决其返还4.8万元。 最终,母女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履行了判决。 案件反映的问题: 家庭中财产的管理与信任问题:老人信任女儿代存款,但女儿未经授权擅自变更存款账户。 代存款的法律责任:存款人应明确授权,避免因误会或纠纷引发法律问题。 保护弱势家庭成员权益:老人因年事已高,容易受到家庭内部的侵害,需要加强权益保护。 建议: 家庭成员应尊重和遵守法律法规,妥善处理财产继承与管理问题。 代存款应有明确书面协议,确保各方权益。 老人应加强财务安全意识,必要时委托可信任的人或机构管理财产。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报道此案,旨在弘扬法律意识,提醒公众关注家庭财产安全与权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