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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撑腰!邻居踹门冲进家殴打她,她挥刀反击致对方轻伤,算犯罪吗?检察院最新判定来

新规撑腰!邻居踹门冲进家殴打她,她挥刀反击致对方轻伤,算犯罪吗?检察院最新判定来了! 最近,最高检披露的一个真实案例,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事情起因小得不能再小,结局却惊心动魄。 在上海某小区,二楼住户徐女士在阳台冲洗窗台,水溅到了一楼邻居康某家。两家素有积怨,康某立即破口大骂。徐女士回了一句“水往低处流,你当下雨好了”,便转身回屋。 然而,噩梦开始了。 愤怒的康某直接冲上二楼,一脚踹开了徐女士家老旧的防盗门,闯入客厅,将徐女士死死按在沙发上,用拳头疯狂殴打她的头部和背部。徐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正在厨房切菜,闻声赶来才将康某拉开。 但康某并未罢休,再次扑向徐女士! 情急之下,惊恐万分的徐女士抓起茶几上的一样东西挥了过去——那正是她丈夫刚才顺手带出来的菜刀。康某被砍中额头,鲜血直流。 事后验伤,挑衅行凶的康某构成轻伤二级,而被闯入家中的徐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随后的事态发展,更令人深思:踹门行凶的康某被行政拘留10日,而被闯入家中、持刀反击的徐女士,却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是受害者,怎么反而被抓了?”徐女士的遭遇,曾让无数人感到不解与不公。 转机,来自一段47秒的监控录音。 楼道的公共监控录下了屋内的声音:先是猛烈的踹门声,接着是徐女士“打人了”的尖叫和“住手”的呵斥,短暂争执后,又是一声“打人了!”的惊呼,最后是康某捂着头离开的动静。 这段录音成为关键证据,清晰地还原了 “不法侵害先行” 的事实。检察机关认为,康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持续施暴,侵害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徐某某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迫情况下,采取反击措施,虽造成对方轻伤,但目的是为了制止侵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女士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此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成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标杆案例。 这个案例,与2026年1月1日刚刚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精神高度一致。新法首次明确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这传递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法律鼓励公民在面对非法侵害时,勇于保护自己和家人,不会再让守法者“流血又流泪”。 它彻底划清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强调评判标准应站在防卫人当时的紧急情境中考虑,而非事后苛求完美。 当然,法律保护的是正当防卫,而非无限度的反击。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能事后报复。 这件事也给我们留下思考: 当你的家门被强行踹开,当家人正在遭受殴打,在那一瞬间,除了拼力反抗,还有什么更安全有效的办法?新法的实施,是否让你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更多了一份底气? (本文来源:法治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