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北京,男子和前妻约定:女儿跟着前妻生活,男子每月给女儿6000元抚养费。可4年后

北京,男子和前妻约定:女儿跟着前妻生活,男子每月给女儿6000元抚养费。可4年后,男子却说自己收入减少,还要养其他子女,要求将抚养费从6000元降到1000元,可前妻却不同意:我们离婚时,他和别人的非婚生子女已经出生了,他还分走了600万的房子,有履行能力却长期不支付。男子告上法庭,可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最初的异常,其实早就出现了。丈夫赵先生回家越来越晚,手机不离身,洗澡都要反锁门。侯女士问起,他总是用“工作忙”“项目多”来搪塞。 作为妻子,她选择了相信。她觉得,十几年的夫妻感情,还有一个正在成长的女儿,不至于让一个男人走得太远。 当侯女士得知,赵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人生下了孩子,而且孩子已经出生,她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是歇斯底里的争吵,而是一种彻底的心寒。 面对质问,赵先生没有否认,只是反复道歉,说事情已经发生,希望侯女士“理性一点”。 可侯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婚姻,也无法继续与一个彻底失去底线的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最终,两人走进了法院。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离婚。女儿由侯女士抚养,赵先生每月支付6000元抚养费。这个数额,是基于赵先生当时的收入情况以及女儿在北京的生活、教育支出综合确定的意。 财产分割时,赵先生还分得了一套价值约600万元的房产。侯女士没有纠缠,她只想尽快结束这段失败的婚姻,为女儿保留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 离婚后的日子,并没有像侯女士想象中那样慢慢归于平静。最先出现问题的,是抚养费。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每月6000元,可真正执行起来,却成了一场拉锯战。 起初只是晚几天到账,侯女士还能自我安慰,觉得可能是工作忙、临时周转不开。可渐渐地,拖延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一个月过去了,账户依然空空如也。 她忍不住发消息提醒。对方要么很久才回一句“最近手头紧”,要么干脆不回应。侯女士心里憋着一股气,却还是压了下去。 她不想一上来就翻脸,更不想把事情闹到无法收场。 一次次沟通中,她尽量放低姿态,语气里带着恳求:“这也是你女儿,不要有了其他孩子,就不要这个孩子了。”这句话,她说过不止一次,每次发出去,心里都像被针扎了一下。 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孩子。女儿慢慢长大,开始懂事,她不愿让孩子看到父母之间的对立和算计。 每当女儿问起爸爸,侯女士总是含糊其辞,努力维持着一个表面完整的父亲形象。她宁愿自己多扛一点,也不想让女儿过早体会到被忽视、被放弃的感觉。 在那段时间里,侯女士选择了忍让。她相信,人总会有醒悟的一天。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给赵先生时间,只要一遍遍提醒这是他的责任、他的亲生骨肉,他终究会意识到,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四年后,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 赵先生将侯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他声称自己收入下降,还要抚养其他子女,希望将每月6000元的抚养费降至1000元。 看到起诉材料的那一刻,侯女士几乎无法控制情绪。所谓“其他子女”,正是当年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源。而更让她愤怒的是,这个情况在双方离婚时就已经存在,并非事后发生。 换言之,赵先生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自己的经济责任心知肚明,却在多年后以同样的理由试图推翻约定。 在法庭上,侯女士据理力争。她向法官陈述:离婚时,赵先生不仅知晓自己有非婚生子女,还分走了价值600万元的房产,具备完全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 所谓“收入减少”,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而女儿的生活成本却随着年龄增长不断上升。 侯女士情绪克制,却句句带着压抑已久的不平。她强调,抚养费不是对前妻的补偿,而是父亲对亲生女儿最基本的责任。不能因为个人选择带来的后果,就让无辜的孩子承担代价。 相比之下,赵先生在庭上的态度显得冷淡而疏离。他强调现实压力,却对女儿的生活与成长轻描淡写。 这种反差,让侯女士更加坚定——这不仅是一场关于金钱的诉讼,更是一场关于责任和底线的较量。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赵先生降低抚养费的请求,维持原离婚协议,赵先生仍需按照约定,每月向侯女士支付6000元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