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下十几度的天,你就在地上坐个把小时,姑娘,你不冷吗?别万一冻出点毛病来,这太不值当了。 早上经过一个路口,看到一个姑娘骑共享单车直行过红绿灯,结果一辆私家车右转,可能双方都有点急,结果就是共享单车倒地上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其实很清晰,私家车的主要责任。 虽然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很明确,但这姑娘的做法让人有点匪夷所思。这么冷的天,又没有人员伤亡,双方协商一下,私家车赔点钱不就完事了。马上处理完,地上的姑娘不用受冻,私家车也可以赶早高峰去上班,不耽误时间。 要是在我老家浙江,遇到类似的事,没什么太大损失,可能直接私下处理就完事了。但在北京这里,我看到类似情况好多次了,是人们太过计较,还是相互之间的信任度太低了呢? 总之,我觉得公共资源不是这么用的,除非有人员伤亡或者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亦或者双方有一方死皮赖脸不讲道理,才有必要对峙个2-3个小时处理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