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身家女老板栽在“跨国恋爱”里?这波教训真的太深刻! 于文红在阿尔巴尼亚和男友同居三年生了娃,没领证却被当地法律认定为事实婚姻,对方分手要分房分股,连邻居证词和亲子鉴定都能当证据。她以为的赠与和合作,在当地法律里全成了“共同财产”证明。 这根本不是感情纠纷,而是跨国生活的“规则盲区”坑人!最高法早有案例提醒,跨国伴侣得按所在地法律来,可很多人总用国内逻辑想当然。感情里谈钱不伤情,提前查法律、签协议才是保护自己。 那些有跨国情感或生活计划的人,别光沉浸在甜蜜里。法律差异从来不是小事,一时偷懒可能让多年打拼归零。你觉得跨国相处前,最该先摸清哪些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