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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服遗嘱分配起诉父亲女友,湖南岳阳发生了一起因遗嘱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一

女儿不服遗嘱分配起诉父亲女友,湖南岳阳发生了一起因遗嘱分配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一位老人在2024年11月去世后,其生前留下的遗嘱内容引发了女儿与同居女友之间的矛盾。老人刘建国与女友孙佳自2010年起共同生活十余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去世前,刘建国立下遗嘱,将个人存款的70%及丧葬费用、工资补贴等全部留给孙佳,剩余30%存款归女儿刘洋所有。 刘建国去世后,女儿刘洋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这份遗嘱。她确认遗嘱中父亲手写填写的关键信息及按手印的真实性,但仍认为遗嘱无效,遂将孙佳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遗产及抚恤金等财产。经查,刘建国留下12万元存款,其去世后相关部门发放了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54580.34元,其中包含丧葬费8208元、抚恤金43789.68元及社保个人账户余额2582.66元。 法院审理认为,遗嘱中关于个人存款的分配比例系刘建国真实意思表示,且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亲属见证,该部分内容合法有效。但丧葬费和抚恤金性质特殊:丧葬费是单位对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经济帮助,抚恤金则是对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的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二者均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通过遗嘱处分。因此,遗嘱中涉及这两项费用的分配条款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刘建国的12万元存款按遗嘱执行,孙佳分得70%,刘洋分得30%;社会保险待遇中,孙佳可继承社保个人账户余额2582.66元,并因操办丧事获得90%丧葬费补助7387元;剩余抚恤金43789.68元及部分丧葬费则归刘洋所有。法院同时提醒,订立遗嘱时应明确区分遗产与其他财产权益,避免引发家庭纠纷。 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