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说,房子是我妈妈买的,车子是我妈妈买的,今年的三金这么贵,我妈花了十多万也给你买足了,说好的彩礼是6.8万元,临结婚前三天你忽然说彩礼要涨到16.8万元,而且全款的房子还必须要加上你的名字,请问你这是要和我结婚吗?彩礼可以加,我去借,以后我俩一起还,但房子不能加名,不愿意,婚就不结了。 网友说,女方不用买房,也不用买车,嫁过去啥负担也没有了,彩礼可以要,这是男方对女方的重视,但是临时涨就太不应该了,还要在全款的房子上加名,这样的话,让男方看低了女方的为人处世,以后过日子容易产生矛盾。 也有的网友说,女方这样做虽然不妥,但也不违背法律。女方只是想给女儿解决后顾之忧啊! 大家认为男子的做法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