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广西南宁,一对老夫妻在完全不知儿子已离婚的情况下,写下《遗赠》,把房子和存款都给了“儿媳”韦某,只盼她留下照料家庭。谁知韦某拿了20万存款后立刻消失,多年未尽一天孝心。老人起诉后,法院一锤定音:遗赠无效,钱必须还! 陆某甲、梁某老两口一直以为儿子家庭和睦。他们写下《遗赠》,将房产和存款赠与韦某,核心目的不是分财产,而是用毕生积蓄挽留“儿媳”,希望她继续维系这个家。这是老人对家庭团圆最朴素的渴望。 然而,韦某早已与老人儿子离婚。她清楚地知道这份《遗赠》是建立在“她仍是儿媳”这个错误前提下的,却选择了隐瞒。这一隐瞒,构成了后续所有欺骗的起点。 获得遗赠后不久,韦某便转走了老人20万元存款。此后多年,她对老人不闻不问,甚至将户口迁出,彻底割断联系。直至陆某甲老人病逝,她也未尽任何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这份遗赠并非老人的真实意愿,因为他们是在被蒙蔽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 更重要的是,法院指出这份赠与实质是“附条件的”:条件是韦某留下并照顾家庭。但韦某拿钱就跑,条件根本没实现,因此遗赠无效。韦某上诉也被驳回。 有网友说:“这儿媳太过分了,骗老人的钱,良心不会痛吗?” 还有网友感慨:“老人一片真心喂了狗,这以后还敢相信谁啊!” 这件事最残忍之处在于,它利用并践踏了老人最珍贵的亲情和信任。老人赠予的不仅是钱财,更是把对家庭的全部眷恋托付了出去。 咱就说,这韦某做得也太不地道了!老人年纪大了,一片好心被这么利用,换谁不寒心? 法院的判决,不仅追回了钱,更捍卫了“诚信”与“善良”不能被欺辱的公道。 判决明确告诉我们,任何基于欺诈、隐瞒而立的遗嘱或赠与,法律都不保护。它坚决维护每个人真实、自主的意愿。 “附条件赠与”是关键:生活中,许多基于亲情、期待的给予,实质都“附有隐形条 件”(如陪伴、照顾)。若对方根本不打算履行,法律上便有追回的可能。 咱们在处置重大财产时,即使面对亲人,也需保持必要的清醒和沟通。同时更警示世人:算计和欺骗或许能得一时的利,但永远赢不了人心的公道和法律的铁拳。 希望梁某老人能抚平创伤,安度晚年。愿天下父母的深情都不被辜负,愿每个家庭的付出都能被温柔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