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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已回购190万股股份 耗资4255.50万元

2026年1月5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兴瑞电子”)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64%,总耗资4255.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监管要求。

回购方案背景

据公告披露,宁波兴瑞电子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激励类型。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进展:已回购190万股耗资4255.5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兴瑞电子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777.87万股的0.64%。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项目

具体数据

回购股份数量

19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0.64%

回购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4255.50万元

回购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价格上限两度调整

公告同时披露,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进行两次调整。具体来看:

-2025年5月29日起,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3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

-2025年9月30日起,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价格上限进一步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合规性说明

宁波兴瑞电子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具体表现为:

1.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敏感时段实施回购;

2.回购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

后续安排

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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