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南京解放前夜。保密局特务在雨花台挖好大坑,名单上11327个名字,全画了红叉。监狱门口,枪已上膛。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停下,杨兆龙推门下车,腋下夹着一本《六法全书》,手里攥着刚签发的释放令。 杨兆龙早年出生在浙江金华一个书香门第,从小就聪明好学,先在私塾念书,后来进金坛县初等小学和镇江高等小学。 青少年时候在润州中学读完中学,1922年考上燕京大学哲学系,用两年时间就把课程修完。之后转到震旦大学法科,1924年毕业。紧接着,他就去美国留学,哈佛法学院看中他在上海租界法院的推事经验,破格让他读学位。 回国后,从1927年开始在上海临时法院当推事,第二年升上海特别市高等法院院长。1930年代,他换过几个司法岗位,推动了不少刑法改革,比如废掉一些旧刑罚制度。 1948年底,国民党快撑不住了,他接了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这个职位。杨兆龙一辈子就认法律,不掺和政治派系斗争,办案子只看法条,不讲人情。这让他在当时的环境里挺特别,各方都得给他几分面子。 他还写过不少法律书,影响了后来的司法教育。其实,杨兆龙的经历告诉我们,在那个时代,一个人要是真心搞法治,得有多大的坚持。 1949年4月,国民党控制区局势紧张,南京作为首都,更是风声鹤唳。保密局准备处理一批政治犯,这些人主要是共产党员、民主人士和进步学生。雨花台那边已经挖了坑,监狱外守卫也做好准备。 就在这个节骨眼,杨兆龙站出来了。他是国民党末任最高检察长,手里拿着刚签发的释放令,这是他通过渠道说服李宗仁批下来的。李宗仁当时是代总统,杨兆龙先找司法部长张知本,在行政院会议上提释放政治犯的议案。 张知本同意,杨兆龙就带文件去广州见李宗仁,说释放能显示和谈诚意。李宗仁想了几个小时,才签字。命令下来,杨兆龙连夜行动,跑遍南京大小监狱,确保名单上的人都放出来。 首都监狱、老虎桥监狱,还有其他拘留所,一共释放了上万人。很多人就这样避免了厄运,重获自由。这件事不是杨兆龙一个人干成的,但他的推动至关重要。他用法律名义挡住了屠杀计划。 释放后,这些人很多加入了新政权建设,对历史进程有影响。杨兆龙的举动,也让他自己选择了留下,没跟国民党走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