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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一户村民女儿出嫁,就在这女儿被新郎领着走出家门,正要钻进婚车时,家中饲

就在刚刚,一户村民女儿出嫁,就在这女儿被新郎领着走出家门,正要钻进婚车时,家中饲养了 3 年的金毛却猛地追上来,用嘴巴紧紧咬着女孩的衣服直往后拖,怎么也不让女孩登上婚车。 今天村里张婶家办喜事,鞭炮噼里啪啦响个不停,红色的喜字贴满了院墙。 我站在人群后看,新娘小雅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新郎的手,正要往那辆亮闪闪的婚车里钻。 婚纱的裙摆扫过门槛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低低的呜咽声。 是她家那只金毛,叫“毛球”,养了整整三年,平时见人就摇尾巴,温顺得像团棉花。 三年前它还是只奶狗时,是小雅从村口捡回来的,每天放学都要先抱着它转三圈,偷偷把早饭省下来的火腿肠塞给它。 今天早上它就不对劲,平时见了喜糖盒就扑上去扒拉,今天却蹲在墙角,尾巴夹得紧紧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小雅的房间。 直到新郎牵起小雅的手往婚车走,它突然像被踩了尾巴似的冲上来,死死咬住她的婚纱后摆——不是撕咬,是用牙轻轻含着,往后拽,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个撒娇的孩子。 谁能想到呢?平时温顺得连骨头都舍不得跟邻居家狗抢的毛球,此刻竟成了婚礼上最固执的“拦路虎”。 新郎想拉开它,它却咬得更紧,前爪扒着地面,身体往后坠,急得耳朵都耷拉下来了。 小雅回头看见它,脚步一下子顿住了,眼圈瞬间就红了。 有人说狗不懂事,可它只是不懂“出嫁”是怎么回事;它只知道,那个每天给它梳毛、晚上抱着它看剧、难过时会把脸埋进它脖子里的人,要坐上那个白色的铁盒子,再也不回来了。 事实是,这三年里,小雅写作业时它趴在脚边暖脚,小雅被妈妈骂时它用头蹭她的手,小雅笑着转圈时它就追着她的影子跑;推断是,在它的世界里,小雅不是“主人”,是每天睁眼就要看见的存在;影响是,当她真的要离开,它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留住她的衣服,就像留住最后一点温度。 小雅蹲下来抱住它,婚纱沾了灰也不管,眼泪砸在它毛茸茸的头顶,一遍遍地说“我会回来看你的,毛球,我会回来的”。 后来每次说起婚礼,小雅都会笑着说“我家狗比我还舍不得”,眼里却闪着光。 其实啊,动物的感情最直接,你给它一分好,它就记一辈子——下次再对身边的小生命好一点吧,它们的爱,比我们想的更重。 婚车缓缓开走时,毛球还站在原地,前爪扒着车门刚才停过的地方,尾巴一下下扫着地面,像在数她离开的每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