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1月5日—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82,简称“湘佳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工作,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使用。
募集资金背景与专户设立详情
湘佳股份于2022年4月公开发行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6.3046亿元。根据公司2025年12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开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上述资金的管理。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190807321920011952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根据公告,湘佳股份(甲方)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门支行(乙方)、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以下要点:
资金用途限制:专户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截至2025年12月28日,专户初始余额为0万元,后续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划入。
监管职责划分: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并对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的支取实时通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曹冬、刘娜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
公司:承诺资金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与核查。
协议生效与终止: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或保荐机构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合规性与风险控制
公告强调,本次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要求,协议条款与交易所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表示,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通过专户管理与三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
湘佳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账户开立及协议签署事宜,并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随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按规定披露。
关于湘佳股份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产品涵盖鲜禽、冻品等,2020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缓解短期运营资金压力,支持业务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