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说现在某些人是要钱不要脸了。 广西一女子起诉前男友泄露私密照索赔2万一事冲上了热搜。 事情也不复杂,一位女幼师婚内出轨,前男友把她在出租屋的私密监控照转给了情人妻子,后者又发给她丈夫,最终婚姻破裂。 她起诉前男友和传照女子,法院只判删除照片,却驳回了道歉和赔偿请求。 法院判决删除照片,但驳回了赔偿与道歉的请求。 为何? 删除照片是基于保护隐私权,而该女子自身存在婚外情过错,违背公序良俗; 无证据证明离婚由泄照直接导致,且泄照行为限于婚姻关系人丈夫及情人配偶,未造成社会广泛传播。 想要索赔需证明损害直接由侵权导致,而不是你觉得就可以。保护每个人的隐私底线,但不会为个人过错产生的后果兜底。 成年人嘛,终究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但有一点还是很好奇,这位前男友是怎么拿到该女子与情人的私密照,难道说,该女子是一脚踏三船? 还是说,是在和前男友交往的同时又和别人交往,哪怕是结婚后也没有断了关系,不然她怎么有前男友出租屋的钥匙呢? 真是够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