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山东一银行员工,利用假期嫖娼被抓,被拘10天罚5千,愣是瞒了单位整整七年。本以为这事儿烂在了肚子里,没想到七年后东窗事发,银行以严重违纪为由,直接将他开除!员工不服,但最终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我不过是七年前犯了个错,凭什么现在开除我?!”周某在仲裁庭上,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 事情的起源得从七年前的一个节假日说起。在银行柜面忙了一整年的周某,总算盼来假期,想彻底松口气。但一次酒后,他没能把持住自己,犯了错。当手铐戴上手腕的那一刻,冰凉的触感让他瞬间清醒。此时他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无比清晰的念头:“这事,绝不能让单位知道。” 可这秘密像根刺,扎了他七年。因为回到单位后,他变得格外“积极”,抢着干累活,对领导唯唯诺诺,试图用绝对的“正常”来掩盖那个污点。 因为他害怕的不是5000元的罚款,也不是那为期10天的拘留,而是被别人戳脊梁骨,更是失去这份让全家挺直腰板的体面工作。 每当单位组织学习规章制度,读到“嫖娼予以辞退”那一条,他后背都会渗出冷汗,然后安慰自己:“过去这么久了,没人会知道。” 直到银行人力部的老陈在内部核查时,发现周某这条记录后,眉头皱成了疙瘩。对老陈而言,这绝非个人私德问题。因为他认为一个员工的品行,就是银行信誉的防火墙。因此在他眼里,周某的隐瞒,本身就是对银行管理权威的漠视和欺骗,是一颗不知何时会引爆的雷。 “老陈,这都七年前的事了,人也受罚了,都是同事至于上纲上线吗?”有同事私下劝。但老陈依旧摇摇头:“这不是罚不罚的问题。规矩就是规矩,今天为一个人开口子,明天整堵墙都得塌。” 当辞退通知摆在周某面前时,他感觉天塌了。七年的小心经营,瞬间归零。他红着眼眶找到老陈:“主任,给我个机会,我以后做牛做马报答银行!”但公事公办的老陈并未多言,并表示这是集体的决定,按制度办。 但最后的仲裁委的胜利,又给了周某短暂的希望,他觉得社会情理站在自己这边。只是一审判决书上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等字眼,像一盆冰水。他不服,提起上诉,声音嘶哑地在法庭上辩解:“放假期间的个人行为,跟工作有什么关系?!” 直到二审法官继续维持原判的判决下来后,周某愣住了,他忽然听不懂那些法律术语了。他不懂,为什么七年前的旧账,能一笔勾销他七年的勤恳。 而这场官司打到高院,早已是强弩之末。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消息传来时,周某正在出租屋里看着孩子的照片发呆。他没有哭,只是觉得空荡荡的。 只能说,这个人那点侥幸的盘算,在庞大机构运行逻辑面前,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这不仅是规则的胜利,更是两种生存逻辑互不理解、最终必然碰撞的结局。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银行正能量案件 信息来源: 四川日报2026.1.4|《男子因假期嫖娼隐瞒7年被辞退,律师:治安违法记录需封存,但劳资双方有约定的,员工仍需报告》 文|沐琨 编辑|南风意史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