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先孕后男友进了看守所,这对女子来说简直雪上加霜。女子无力抚养便将女儿送他人领养。并收取“感谢费”4.3万元。 樊某,和男友未婚先孕后,男友被羁押,自己没工作没经济来源,又不敢告知家人,养孩子成了难题。 朋友牵线,黄某夫妇因多年无子想收养,还主动提出给“感谢费”。樊某和他们签了送养协议,明确了探望权等内容。 可一审时,樊某竟被认定构成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好在二审综合全案情节,改判无罪。 女子真是无力抚养,把孩子送人也是迫于无奈,如果有能力女子一定不会把孩子送人,如果强行把孩子留在身边不一定就是好事。对方没有子女也会善待孩子。 这起案件也理清了民间送养与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边界,女子也是无奈之举,支持二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