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在办理一起涉毒案件中,在阳江江城区安达曼酒店2413号房处扣押了无人认领20000元现金等财物,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予以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统一销毁。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谭警官
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6年1月5日
2019年,我局在办理一起涉毒案件中,在阳江江城区安达曼酒店2413号房处扣押了无人认领20000元现金等财物,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局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予以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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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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