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后被税务局强制按一般纳税人管理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按照最新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办理登记,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请问:企业被强制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解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未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上述规定,只是规定了“按一般纳税人管理”,说明即使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也同样具有了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的所有规定中,并没有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后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性规定。而且,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中,第十九问还专门针对新规出台前的遗留问题给出了解答: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计税方式按一般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但是,新规执行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十九、《公告》施行前,已经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应如何处理?根据《公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2026年1月1日前已经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并可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2026年后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而被税务局强制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不再有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