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4岁男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26岁女子,刚相处了三天,男子就支付了2万彩礼和4000元介绍费,之后和女方同居,过了10天,男子偶然发现女方有智力障碍,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和介绍费。 2023年10月,34岁的男子想结婚,经媒人介绍认识26岁的女子。见面时,女子看着很正常,交流没有明显异样。 3天后,男子觉得合适,付了2万元彩礼给女方家,又给了媒人4000元介绍费,自此两人正式确立关系,并同居试婚。 刚开始几天,男子就发现了女方有点不对劲。她没办法独立做家务,衣服也洗得一团糟,还分不清钱和时间,行为偶尔怪异。 但他没放在心上,直到第10天,两人在江边发生争执,女方突然把男子的眼镜和手机扔进江里,这让男子彻底起了疑心。 隔天男子把她送回娘家,多方打听才知她有智力二级残疾,智商35到49,相当于6到9岁的儿童,但她家里人和媒人完全没提过。 男子又气又后悔,把女方和媒人告上了法院。他先要求女方家返还2万彩礼和4000元介绍费,一共2.4万元。法院认为两人未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短,判返还彩礼1万元。 之后他又要求媒人退还4000元介绍费。法院审理认为媒人无资质,收高价还隐瞒关键信息,判返还男子2000元。 男子3天闪付彩礼并同居,没有核实女方健康,没了解对方,对婚姻太草率,自身也要担责。 智力残疾者有婚恋权,但需要监护人坦诚告知,隐瞒是对双方的不负责。法院判女方和媒人各返还一半,兼顾了公平与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