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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西到广西,1970年的老沙被开除 ​作为教师起步的70后,老沙当年曾带薪读研

从江西到广西,1970年的老沙被开除 ​作为教师起步的70后,老沙当年曾带薪读研,这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此后一路顺风, ​从江西政法口,到跳出行政为广西物资集团当专职法律顾问, 先澄清两个容易混淆的细节:老沙是70后,1970年他还没到参加工作的年纪,所谓“1970年被开除”,其实是上世纪70年代末他早年从教时的一段小波折。 另外带薪读研在那个计划经济年代,真不是靠运气能拿到的名额,得是单位里业务拔尖、领导认可的骨干,才能享受到这种“脱产学习还领工资”的待遇。老沙能拿到这个机会,全靠他当教师时的硬实力——课讲得好,学生成绩常年排在地区前列,连教育局都点名要调他去教研室,这才为他后来转行进政法口铺了路。 进入江西政法口工作后,老沙没像很多同龄人那样守着“铁饭碗”混日子。他每天泡在案卷堆里,从邻里纠纷的民事案子,到涉及国企资产的经济案件,都摸得门儿清。 别人嫌整理卷宗麻烦,他却把每份案卷的核心争议点、法律条款适用记在本子上,几年下来攒了满满三大本笔记。这些积累让他成了单位里的“法律活字典”,也让他看清了当时体制内的工作节奏——按部就班的流程,很难应对市场经济萌芽后出现的新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浪潮涌到广西,广西物资集团作为老牌省属国企,正面临着转型阵痛。企业要做物资贸易、搞仓储物流,签合同、处理产权纠纷、应对债务问题都需要专业法律人才,可当时懂企业法务的人凤毛麟角。老沙听到这个消息时,没跟家人商量就递了辞呈。身边人都劝他,政法口的工作稳定,退休后还有保障,跑去企业当法律顾问,就是“自断后路”。老沙没反驳,他心里清楚,体制内的经验能帮他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这比守着铁饭碗更有意义。 刚到广西物资集团的第一年,老沙就碰上了一块硬骨头——一笔拖欠了三年的300万货款。对方是外省一家合作单位,以“货物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付款,前任法律顾问跑了十几次都没结果。 老沙接手后,没急着去跟对方扯皮,而是先把几十份合同、验货单、往来函件翻了个遍,终于找到关键证据:对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签字人根本没有资质。他带着证据跑到对方所在地,跟当地工商、法院部门反复沟通,硬是把这笔“死账”盘活了。这笔钱到账那天,集团领导拍着他的肩膀说:“老沙,你这步棋,走对了!” 在广西物资集团的十几年里,老沙牵头处理了上百起法律纠纷,帮企业挽回的损失超过千万。他还牵头编了一本《企业法务操作手册》,把合同签订、风险防控的要点写得明明白白,发给基层员工学习。有人问他,放弃政法口的“铁饭碗”后悔过吗?他只说了一句话:“不管在哪儿,能把学到的东西用在实处,就不算白活。” 那个年代,很多人都想着挤进体制内求安稳,老沙却反其道而行之,放着体面的政法工作不做,跑去企业从零打拼。他的底气到底来自哪里?说到底,还是过硬的专业能力和敢闯敢干的魄力。 放在今天,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人面临“稳定”和“挑战”的选择,老沙的经历,其实早就给了我们答案——真正的铁饭碗,从来不是一份体制内的工作,而是刻在骨子里的本事。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