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大家指导 尊敬的信法领导大家好!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智堡河东北侧北块集体土地房屋搬迁小区拆迁补偿款出现张冠李戴的事向领导反映。 信访人信息:魏玲、身份证号:3……:、联系电话:180…….魏玲。现住在南京农业大学卫岗6号教工宿舍55幢401室。 诉求:1,拆迁款张冠李戴。户主应该是魏玲,却变成了唐荣珠;2,唐荣珠因拆迁办给了她底气,身份上升,由使用人变成了被拆迁人故上门敲诈不走。3,立据人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代为执行,相关机构再我寄出挂号信反应的真实情况后,大部分都没有回复,听之任之。4,拆迁款在某机构藏着掖着10年之久。 事实经过:2016年4月13日泰州市精诚房地产估价经纪咨询有限公司的分户评估表上写明:被搬迁人是空白:(应该是魏玲但未写,我已多次写委托书),使用人:唐荣珠;但是到了2016年5月15日,使用人就变成了被搬迁人,因此个人当时唯一的私人拆迁款就没了,拆迁办就给了唐荣珠,我个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祖辈的家产都在该房子里。另外唐荣珠于2016年6月23日带数人前往我南京的家中,因为拆迁办给了她支持和底气,于是她就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于是进入南京的家中不走,要拆迁款进行再分层。(个人于2016年6月24日分别同时给多个司法机构的人书信一封,写明事情的真像)个人在“立据”后,更没有委托任何人或机构执行。至今为此给最高巡视法庭的再审申请书没有被驳回!案件没有全部结束。 实事求是,谁的房子就应该是谁的财产。 在整个过程中个人保持与政府领导工作人员的信件没有断。 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在区住建局举行撤销魏玲产权听证会,也就是说:这是个人房产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人大代表以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 个人老老实实坐在家里,就拆迁委托书共写4份,其中两份是行政诉讼开庭中委托土地局和房产局的领导,因为我先生已经是91岁的高龄,委托政府也是正常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