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平安财产支公司被罚款72.6万】 日前,平安财产两家支公司合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4万。 具体来看,平安财险三名中心支公司被罚款55.6万,原因是该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未及时注销离职代理人执业登记等问题。 平安财险三明中心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被罚款6万元,原因是该营销服务部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等问题。 平安财险福建永安支公司被罚款11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