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1975年夏天,江苏如东马塘镇,信用社的铁皮门在晨光里“哐当”一声打开,一个穿着蓝布褂的女人走进柜台后面,手里提着一只饭盒,神色平静,没人知道,她手中掌握的,不是账本,而是4万多块钱的“活命钱”。 她叫汤兰英,信用社会计,32岁,身材微胖,眼神却透着一股劲儿,她从不抬头看人,哪怕是镇长来存钱,她也只动嘴,“存单放桌上,先填好。” 表面上,她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职员,但谁能想到,这个女人背后包养了七个男人,家里金银财物堆满柜子,整整十年,没人查出她把整个信用社的钱掏空了。 直到一封信寄到县银行行长的办公桌上,信封上没署名,内容却只一句话:“你们信用社的钱,全在汤兰英的裤裆里。” 这句话,把一个县级系统炸了个底朝天。她的故事,从不在账本上写,从来都是藏在人心里。 1965年,汤兰英刚进信用社,年纪轻轻,干练利索,那会儿马塘信用社只有她一个人管账,领导图省事,全社的钱、账、印章一手抓,不用审批,不用复核,一人说了算。 开始她只是偷偷拿几块买点布料,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直接从库存现金里拿钱回家,一次两百,一次五百,最后一次能提一千,没人问她为什么,也没人敢问。 1970年后,她家成了镇里“奇观”,三天两头杀鸡煮甲鱼,一顿饭吃掉一个工人半月工资,她儿子穿的确良衬衫,书包是上海寄来的进口货,连家里用的米都得筛两遍,“不白不吃”。 “汤姐家就是福地。”镇上人都这么说,但没人敢多看她一眼,她男人是军人,常年不在家。家里出入的男人却没断过。 小供销社的范某、区里下来的干部、甚至还有县公安局的司机——她从不单独请客,都是“请客带人”,吃完饭再送点衣服、表,甚至自行车。 “汤姐,你这菜我又没吃过,明天还来!”有人边吃边笑,她就笑着摆手:“那你明天早点来,我给你做红烧肉。” 不是情感,也不全是交易,她知道,这些男人有的能帮她挡事,有的能替她传话,还有的能让她晚上不孤单。 有一次,她拿了三千块给范某,换来的是银行支票盖章不查账,她说:“你帮我一次,以后我都记得。” 可人心从来不是靠钱能绑住的,1975年,范某想和她断了,他说:“你别再来找我了,我有家有孩子。” 她没说话,把一双新皮鞋往他脚边一扔:“穿不穿你随意,别忘了你以前吃啥喝啥。” 范某没接,走的时候把那双鞋踢翻在门口,几天后,汤兰英被调查。起因就是范某的一封“举报信”。 没人知道信具体写了什么,但县里来了专案组,一查账,账面空得像被抽了筋。 信用社的钱,全进了她的家,进了别人的口袋,也进了那些夜里没人看到的房间。 审讯时,她几乎没反抗。只是问了句:“谁报的我?”没人回答她,她低头笑了:“不是范某,就是王某,他俩争风吃醋,最后都不干净。” 有人说,她最后几天不吃不喝,也有人说她在看守所里还给狱警讲她怎么做鲍鱼汤,没人能确定她当时在想什么。 1977年7月24日,如东县中学操场上,数千人围观,法院当场宣判她死刑。 她穿着蓝布衣服,手没绑,头也没低。有人说她站得笔直,像是要上班去了。 她最后一句话,据说是对押解她的武警说的:“你妈生你不容易,回家多看看她。” 没人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但有个老职员说,她那会儿可能是真的怕了,怕死,也怕没人记得她曾经活得那么张扬——在一个没有人敢高声说话的年代。 她死的时候才32岁,信用社的钱,追回了一部分,剩下的没了着落,那七个男人,有的进去了,有的调走了,有的,过了十几年才被人翻出来名字。 而她,成了县档案馆里一个编号,是审计系统永远的“反面教材”,但没人能否认,在那个被制度漏洞和人性缝隙共同撕开的十年里,她一个人,搅动过整个马塘镇的风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