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整容要交税并非针对消费者#]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医疗机构增值税优惠的条款调整,引发市场对医疗美容行业缴税问题的广泛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将“医疗机构”定义为“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一时间,“医疗美容要交税”的解读在行业内外引发热议。对此,康德顾问团专家、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刘诚冬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一说法“不够严谨、不准确”。
刘诚冬律师进一步解释,“增值税的缴税主体是营利性医美机构,而非消费者。该税种是一直存在的,新规是取消免税优惠,让机构依法缴纳增值税,并非新增针对消费者的‘整容税’,消费者可能承担的是机构转嫁的税负,而非直接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