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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篮打水一场空!”1月5日报道,广西南宁,一女子跟丈夫离婚,公婆不知道,竟然立下

竹篮打水一场空!”1月5日报道,广西南宁,一女子跟丈夫离婚,公婆不知道,竟然立下遗嘱,把一套房和20万遗赠给她,女子心花怒放,继承还没生效,她就急不可耐把20万转走,然后带着钱和房子改嫁,公公病逝后,婆婆才知道儿子儿媳已经离婚,她联合儿子,直接把前儿媳告上法庭,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在广西南宁,年迈的梁老太刚刚送走因病去世的老伴陆老汉。还没从丧夫之痛中缓过劲来,她在整理老伴遗物时,翻出了那本承载着老两口一生积蓄的存折。 那是他们为了养老治病攒下的二十万,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为了手里有点钱心里不慌。可当她拿着存折去银行一查,如同晴天霹雳账户余额早就归零了,取款记录明晃晃地停留在八年前的那个夏天。 梁老太怎么也想不通,钱去了哪儿?她颤抖着回家质问一直沉默寡言的儿子陆某乙,这一问,问出了一个让她差点昏厥的秘密。那个拿着存折取走钱、八年没露过面的“儿媳妇”韦某,其实早在2015年就已经和儿子打官司离了婚。整整八年,梁老太和已故的老伴都被蒙在鼓里,守着一个早已破碎的家庭幻想过日子。 十八年的婚姻生活磨没了激情,两口子从拌嘴演变成上法院起诉离婚。到了2015年8月,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都已经下达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可以说就是这几天生效的事。 这时候,儿子陆某乙做了一个后来让他悔青肠子的决定。他觉得父母年纪大了,受不了“儿子离婚”这种打击,干脆选择了把判决书藏起来,在这段时间差里,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但他万万没想到,老两口并不是瞎子,他们察觉到了儿子儿媳关系的冷淡。为了挽救这个家,两位淳朴的老人想出了最原始也最笨拙的办法用钱留人。 就在法院判决即将生效、儿子还在苦苦隐瞒的那个特殊的八月,老汉陆某乙心急如焚。他想,只要把家产给儿媳妇,哪怕是为了钱,人总该能留下吧?于是,陆老汉拿出纸笔,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一份沉甸甸的《遗赠》:老家的那套房产,加上老伴梁老太名下的二十万存款,全部赠与“儿媳韦某”。老人的想法很单纯,这些钱给你,你给我们要养老送终。 看着那份《遗赠》,看着老两口为了留住她而拱手送上的巨款,她选择了沉默。她没有说出“我们要离婚了”这个关键事实,而是顺水推舟地接下了这份沉甸甸的错爱。 更令人咋舌的是她的执行力。刚签完字的几天内,趁着那个特定的时间窗口,她立刻利用老人的信任和手中的手续,以代理人的身份把梁老太存折里的二十万洗劫一空。那一刻,她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将来要尽孝的晚辈,而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急于套现的赌徒。 钱一到手,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火速把户口迁出了陆家,转头就带着这笔钱和房子改嫁到了别处。 这八年里,拿了钱的韦某过得心安理得。陆老汉后来卧病在床,急需这笔救命钱治病的时候,她没出现;每逢过年过节,老两口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盼着“儿媳”回家的时候,她连个电话都没有。她把“拿钱走人”这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只留下一无所知的老人,还在苦苦等着那个卷款潜逃的“家人”回头。 直到陆老汉病逝,真相大白,梁老太的愤怒可想而知。但面对找上门的前婆婆和前夫,韦某的态度却硬得像块石头。她甚至觉得自己很有理:《遗赠》是老人自己亲笔写的,手印是老人自己按的,钱是老两口自愿给的,凭什么要还要回去?她甚至精打细算到——就算婆婆要撤销,也只能撤销梁老太那一半,公公陆老汉已经死了,他的那一半遗产还得归她。 法庭上的焦点异常清晰:这份《遗赠》到底还有没有效?韦某死咬着“白纸黑字”不松口,但她忽略了法律背后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法官在调阅了当年的离婚卷宗后,还原了那个荒谬的时间轴——老两口立遗嘱时,根本不知道儿子婚姻已经走到尽头。这不仅仅是一个信息差的问题,更是欺诈性质的隐瞒。 更核心的判决逻辑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老两口把巨额财产给出去,不是为了扶贫,而是基于“你是儿媳”这个身份,以及“将来养老”这个附带条件。可现实是,钱转走的那一刻,韦某就已经抛弃了儿媳的身份,之后的八年更是一天都没尽过赡养义务。既不是儿媳,又没尽孝,这个遗赠的基础早已崩塌。 最后法院的判决让这段跨越八年的纠葛画上了句号:2015年的《遗赠》无效。不管是公公的那份还是婆婆的那份,韦某都没有资格继承。那转走的二十万,必须连本带利地吐出来。 陆家儿子的“不敢说”,原本是为了保护父母,结果却给骗局留出了最完美的作案时间;韦某的“不说”,则是为了贪图钱财,利用了老人的善良和信息不对称。 老两口用毕生积蓄做赌注想换一个晚年安稳,却不知道坐在对面的那个人,早已在心里盘算着离场的路线。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给所有家庭提了个醒:在处理大额财产时,亲情固然重要,但无论何时,坦诚的沟通和对真实情况的核查,远比一纸并没有公证过的承诺书要靠谱得多。信任一旦被撕碎,再公正的判决,也补不回那八年错付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