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起案件,心里堵得慌。简单说,一位长期照料残疾丈夫、又被邻里纠纷压垮的女子,带着丈夫潜入邻居家意图自杀报复,最终丈夫坠亡,她重伤,并被判故意杀人罪。 很多人不解,这不是一起悲剧吗,为何是“故意杀人”?法律上,只要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并付诸行动,即便对象是亲属,也可能构成本罪。法院认定“情节较轻”,是因她长期承受巨大压力,动机源于绝望而非纯粹恶意,但这不改变性质。 这像一场“悲剧的化学实验”,长期照护负担+邻里纠纷积怨+缺乏社会支持→引爆极端行为。它残酷地揭示:当一个人被推向绝望边缘时,理性可能彻底塌方。 此案绝非“家务事”。它敲响警钟,基层矛盾调解、心理危机干预、残疾家庭支持体系,任何一环缺失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情遭遇,但生命不可“代偿”;声讨判决无意义,更该追问:如何接住那些正在坠落的人? 有时候,法律判决解决个案,但避免下一场悲剧,需要整个社会把“护栏”筑得更早、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