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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筒塞进去,被推出来。 再塞进去,又被推出来。 嗤嗤冒着烟的导火索,在冰天雪地

爆破筒塞进去,被推出来。 再塞进去,又被推出来。 嗤嗤冒着烟的导火索,在冰天雪地里像死神的倒计时。那边,是战友们被死死压制在开阔地,一片一片地倒下。这边,是碉堡里印军疯狂的枪托和狞笑。 你怎么办? 王忠殿,18岁,做出了一个正常人脑子里可能闪过、但绝不敢做的决定。 他把爆破筒第三次怼进射击孔,然后,用自己的胸膛,死死地压了上去。 用血肉之躯,堵住了敌人的枪口,也堵住了爆破筒唯一的退路。 这不是电影。 我每次读到这段史料,都感觉心脏被攥紧了。 一个18岁的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精神力量,能让他在零点几秒内做出这样的选择?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兵,当初差点因为身体太瘦没被选上。 是他,一个河南小伙,倔,认死理,硬是跟接兵干部磨,用眼神里的那股火,给自己争取来了这身军装。 他说他要做“守卫边防的雄鹰”。 他做到了。 他用生命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用18岁的体温,融化了喀喇昆仑的冰雪,也为身后的战友,炸开了一条生路。 故事到这里,已经足够震撼。 但更让我破防的,是后面的事。 英雄的父亲,一个朴实的农民,在失去儿子后,又把小儿子送去了部队。 他说,得有人接替他哥的枪。 跟王忠殿一起冲锋、幸存下来的战友杨志成,把英雄的爹娘,当成了自己的爹娘。赡养,送终,几十年如一日。 一个在枪林弹雨里许下的无声承诺,在和平年代里,用一辈子去偿还。 这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底色。 平常时候,我们是善良温厚的普通人,是为生计奔波的你我他。 可真到了那一步,总有人,会用胸膛顶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