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这笔钱终于追回来了!”近日,临湘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徐某全额返还10万元涉案款项,有力维护了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以司法裁判彰显公序良俗,为合法婚姻关系“正名”。
史女士与许先生于2013年登记结婚,二人共同经营家庭十余年。2023年,史女士在核对亲属就医账单时,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丈夫许先生存在异常转账行为:2017年至2023年期间,许先生频繁向婚外第三人徐某转账,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其中还包含“520”“1314”等具有特殊寓意的款项,累计金额达10万余元。
面对丈夫的不忠与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史女士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选择诉诸法律,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涉案款项。临湘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许先生未经史女士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该行为既侵犯了史女士的财产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徐某返还史女士10万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史女士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徐某的财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名下房产,以司法强制力筑牢权益保护防线。
考虑到该案涉及情感纠纷,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思路。一方面向徐某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另一方面围绕“公序良俗”“夫妻共同财产处置规则”等核心要点耐心说理,明确其取得涉案款项缺乏合法依据。
在法官的释法疏导下,徐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不当性,主动将10万元全额缴至法院执行专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此案的圆满办结,不仅为无过错方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司法导向:夫妻共同财产不容擅自处分,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临湘法院以司法实践守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为弘扬优良家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