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追偿8万!”恋爱时女方为00后男友豪掷超9万,分手后拿着欠条追偿8万,男方却称被逼签欠条,恋爱花费是赠与不该还!这爱情里的钱究竟该咋算?法院又会给出怎样的判决? 1992年出生的女子王某甲和00后男实习生范某在恋爱期间范某没有收入,王某甲心疼男友便在生活上对他多有照顾。她不仅多次给范某转账还大方地为他购置了一辆摩托车,苹果的电子设备也是说买就买。粗略算下来王某甲在范某身上花的钱超过了9万元。那时候的他们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觉得为对方花钱是理所当然的事,根本没想过这些钱日后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然而再美好的爱情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2024年11月两人分手了。分手后范某给王某甲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会分期偿还8.9万元。王某甲想着既然有了欠条这事也算有了个说法,就等着范某按约定还款了。可谁能想到范某只还了1500元就再也不肯继续履约了。王某甲多次催促范某却置若罔闻。无奈之下王某甲只好将范某诉至法院,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 在法庭上范某却有自己的说法。他辩称那张欠条是受王某甲胁迫才出具的,根本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他觉得恋爱期间双方互相都有花费,那些钱应该算是为了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不应该返还。范某的话听起来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恋爱中的男女,互相送礼物、请吃饭是很常见的事情。 但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后认为,这张欠条是双方分手后对恋爱期间支出的结算,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协议,应该按照民间借贷关系来处理。范某虽然声称自己受胁迫,但却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而且他已经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之后却拒绝继续还款,这已经构成了预期违约。最终一、二审法院都判决范某返还剩余的8.75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全部的诉讼费用都由他承担。 其实在恋爱中金钱问题一直是个敏感又复杂的话题。像小额的日常消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比如520元、1314元这些通常都会被认定为是为了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分手后是不需要返还的。毕竟这些钱代表着恋爱时的甜蜜和心意是爱情的见证。但是如果是大额的支出而且还是附带结婚目的的,或者是双方分手后以欠条等形式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那就具备了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 在这起事件中王某甲在恋爱期间为范某的大额支出,在分手后通过欠条的形式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法院才会支持她的诉求。这也提醒我们在恋爱中虽然感情是无价的,但涉及到金钱问题时还是要保持一定的理性。如果一方为另一方有大额的支出,最好能留下一些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对于这起事件你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觉得这篇文章有道理,就点赞、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引起大家的重视。也别忘了关注我,我会为大家带来更多有价值的新闻和故事。 (事件来源:津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