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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闫建宏押赴刑场行刑前,被记者拍下的照片,而她也因此成为新中国首位被判死刑并执

这是闫建宏押赴刑场行刑前,被记者拍下的照片,而她也因此成为新中国首位被判死刑并执行枪决的省委书记夫人。 照片里的她头发花白凌乱,耷拉着脑袋,曾经的正厅级干部派头荡然无存,眼角的皱纹里全是恐惧,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走路都打晃!谁能想到,这个1950年代就入党、受党教育40多年的老革命,最后会落得这般下场?她丈夫是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正威,自己当着贵州省计委副主任,妥妥的“高官夫妻档”,本该为百姓谋福利,结果却成了刮民脂民膏的“硕鼠”,这反差简直让人齿冷! 闫建宏的堕落,是从给儿子“走后门”开始的!1989年下半年,她利用计委管着平价化肥、农药、外汇指标的权力,直接把紧俏的进口物资指标批给儿子的关系户,儿子转头就索要好处费,短短三年就捞了75万元!搁90年代初,75万能在一线城市买好几套房子,普通工人工资才几百块,这钱来得也太容易了!刚开始她还怕被查,批指标时躲躲闪闪,可尝到甜头后,胆子越来越大,心里就一个念头:“在位日子不多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话简直把贪婪写在了脸上!你们见过这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官员家属吗?他们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这胆子也太肥了!后来她直接跳过儿子,自己赤膊上阵搞权钱交易!1992年6月起,她把公款当成自家小金库,收款不入账、用公款冲抵私人债务、偷偷转移隐匿,硬生生侵吞65万元人民币和1.43万美元,还伙同别人贪污150万元!更狠的是挪用公款200.64万元和5万美元,甚至倒卖香烟指标赚了40万元,连港币1万元和价值1.7万元的物品都照收不误!这些钱全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贵州当时还是贫困省份,多少人连温饱都没解决,她却在办公室里大笔一挥,就把公款揣进自己口袋,这心也太黑了!第一个专业知识点来了——职务犯罪的阶梯式堕落,闫建宏从“帮儿子谋利”的小贪,一步步滑向“疯狂敛财”的大贪,这种渐进式堕落正是很多贪官的共性,初期的侥幸心理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她的嚣张根本没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作为省委书记夫人,她借着丈夫的光环,在贵州官场呼风唤雨,计委的同事没人敢管,商家捧着钱排队求她批指标,甚至有人直接喊她“闫老板”!有次她要挪用一笔扶贫款,下属小声提醒“这是专款专用”,她当场拍桌子骂道“我批的款就是专用款”,硬是把钱转去给朋友做生意!这种特权思想简直深入骨髓,她忘了自己是党员,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敛财的工具!你们觉得这种“特权腐败”是不是比普通贪污更可恨? 纸终究包不住火!1993年,有人匿名举报她的贪腐行为,中央纪委直接介入调查,一查就拔出萝卜带出泥,她的所有赃款赃物被一一查清,账本、银行存单、受贿的物品堆了满满一屋子!庭审时她还想狡辩,说“只是借用公款”,结果法官甩出她转移资产的证据,她瞬间哑口无言,最后在悔过书里写下“痛苦、悔恨、无奈”六个字!可这六个字能抵消她造成的危害吗?被她挪用的扶贫款没能及时发放,多少贫困家庭错过了脱贫机会;被她倒卖的物资指标,让市场价格混乱,普通百姓买单,这哪是一句“悔恨”就能弥补的?第二个专业知识点——特权腐败的危害性,高官配偶利用特殊身份搞腐败,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会动摇政府公信力,闫建宏的案例直接推动了后来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监管制度! 行刑前的最后时刻,她想见儿子一面被拒,想给丈夫留句话也没人传,曾经众星捧月的“闫主任”,到最后连个送别的人都没有!记者拍下的那张照片,成了她人生最后的注脚,眼神里满是绝望,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1995年,她被依法执行枪决,枪声一响,新中国反腐史上又添了浓重的一笔——不管你是谁的家属,不管你官位多高,只要敢贪腐,就难逃法律的制裁!第三个专业知识点——死刑适用的法定情形,闫建宏贪污、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完全符合当时刑法中死刑的适用条件,这也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闫建宏的悲剧,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她拿着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住着公家分的房子,享受着正厅级待遇,却在退休前疯狂敛财,把40多年的党性修养抛到九霄云外。她以为有丈夫的光环就能为所欲为,以为贪来的钱能让家人享福,结果不仅自己丢了性命,还连累了家人,让“省委书记夫人”这个身份蒙羞。 腐败从来没有避风港,特权也护不住贪腐的罪恶。闫建宏作为新中国首位被枪决的省委书记夫人,她的案例至今仍在警示: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一旦用来谋私利,迟早会被权力反噬。不管地位多高、资格多老,只要触碰腐败红线,等待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