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判决不光死者家属不满,广大网友也不满意。1月9日,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被判死缓。 广受社会关注的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今天一审宣判——死缓,本质是法律裁量与社会情感的碰撞。从法律层面看,法院认定肇事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契合其晚高峰城市主干道超速3倍(129km/h)、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定罪精准 。死缓的考量源于间接故意(非蓄意杀人)、自首及避让措施等法定情节,符合“罪行极其严重但非必须立即执行”的死缓适用条件 。但公众的不公感亦能理解:三条鲜活生命(含婴儿)的消逝太过沉重,与死缓的量刑落差,触动了对生命尊严的底线认知。判决虽有法律依据,却需正视公众对公共安全的强烈诉求——法律裁量既要恪守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应兼顾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让惩罚既符合法理,也能抚慰人心。社会热点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宣判 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判决你满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