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63,简称“联创光电”)于202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集团”)近期完成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操作。本次交易后,电子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573.2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0%。
公告显示,电子集团作为联创光电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9473.6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01%。此次股权质押变动涉及“先解后质”两步操作,具体如下:
解除质押与再质押详情
1月8日,电子集团首先解除了原质押的114.09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总量的1.20%,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解除质押后,其剩余被质押股份为7457.20万股,占持股总数比例降至78.72%。
同日,电子集团随即以116万股股份办理了新的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27日,质权人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该部分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22%,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所融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分析
据公告披露,电子集团当前累计质押的7573.20万股股份中,未来半年内将有3627.17万股面临到期,占其持股总数的38.29%,对应融资余额6.32亿元;另有1209万股将在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部分),占持股总数的12.76%,融资余额3.12亿元。
公司表示,控股股东电子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偿债能力,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针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电子集团已制定包括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应对措施,整体质押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对上市公司影响评估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成本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变化或实际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及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联创光电董事会强调,本次股权质押操作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