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月9日,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黄震为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震代理区长。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
大皖新闻讯1月9日,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黄震为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震代理区长。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