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田先生因旧物业“终身免物业费”承诺遭新物业拒认,堵门维权6次报警未获立案。民警两次警告后用辣椒喷雾强制带离致其3根肋骨骨折,行政复议两度被驳回。法院终判定警方处置手段过当,执法需守分寸。 网友评论: 警察应该让物业开门放行,而不是让业主挪车,业主有回家的权利,物业要钱可以去法院起诉,我支持业主维权 警察为什么非要挪车而不是要物业开闸呢? 我认为小区物业就不该收停车费,自己掏钱买的房子,自己的交通工具,还要另外收费,已经交过物业费了,凭啥还要停车费,谁规定的? 警察应先让保安开门,让业主开车进去!告诉物业:有矛盾无法协商,走法律途径,关门不让业主进是侵犯他人权益!不是吵业主挪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