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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鹦鹉学舌”引发的灭门悲剧:死缓真的

仅仅因为争论“鹦鹉到底学舌4000年还是6000年”,20岁的廖某某在晚高峰的景德镇昌江大道把电门踩到128.9 km/h——限速40 km/h的路段瞬间化作修罗场。一对年轻夫妻抱着还差8天就满周岁的儿子,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吃爷爷奶奶做的晚饭,结果三命当场殒灭。 “我儿孙两代被灭门,绝后了!”死者母亲胡女士在庭审外哭到瘫软。她拒绝了80万赔偿,只求一个“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1月9日法院宣判:廖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是不是太轻?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廖某某并非蓄意撞人,而是“间接故意”,且有自首情节。 但现场视频显示,他在撞击前2秒才开始打方向,撞击后5秒车辆才停下;副驾驶女友曾哭喊“我错了,我害怕”,他却再次把电门踩死。 这种“放任”与“蓄意”之间,真的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吗? 数字里的愤怒 • 128.9 km/h —— 限速的3.2倍 • 13秒 —— 从静止到极速的死亡倒计时 • 0.4秒 —— 留给一家三口最后的逃生窗口 • 3条命 —— 一个家族的未来被一键清零 更刺痛人心的是事后冷漠。 目击者称,廖某某下车后先围着车子转,查看受损情况,随后淡定抽烟、玩手机,甚至与交警争吵。 而死者爷爷因过度思念孙女与曾孙,于事发后5个月离世,一家四代人被这场“情绪失控”彻底撕裂。 “如果今天死缓成为模板,明天会不会有更多人把马路当出气筒?” 受害者家属已决定5日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专家亦指出,此案的社会警示意义远超个案——当“路怒”可以解释为“间接故意”,当“自首”足以抵消三条人命,公共安全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如果换作是你, 能接受“死缓”吗? 评论区留下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