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女子在上班时,其经理突然脱了裤子逼着她看经理的下体,还被要求上手摸。 女子担心有危险,只能从了经理。 等经理离开后,女子便报了警,结果导致工作也丢了。 后女子被确诊为重度抑郁,她起诉经理要求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可法院的判决令她十分不满。 这起职场性骚扰案并非传闻,据红星新闻、网易新闻等权威媒体报道,事发于2025年8月29日,受害者是刚毕业不久的刘女士,施暴者则是她任职宾馆的直属经理贾某。 十分钟的侵害,七天的行政拘留,五万元的索赔,一万元的判决,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藏着职场弱势者的无助与司法裁量的复杂。 当天清晨8点,锡林浩特的凉意还未褪去,刘女士独自在宾馆前台值班,大厅内空无一人,只有时钟的滴答声伴着她整理台账。 入职不足两个月的她,本想借着这份普通工作积累社会经验,却没料到,直属经理贾某的出现,将她的职场初体验变成了毕生阴影。 贾某走进大厅后,没有安排工作,只是快速扫视四周确认无人,便径直走向前台,毫无预兆地开始脱裤子。 刘女士瞬间被吓懵,脸颊涨红且手足无措,面对身为上级的贾某,她既不敢反抗,又担心遭到更严重的人身伤害。 在贾某的逼迫与暗示威胁下,刘女士只能被迫服从对方的要求,任由其实施猥亵行为。 直到贾某离开前台,刘女士才缓过神来,屈辱与恐惧交织之下,她第一时间保存了前台监控录像,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介入调查后,凭借清晰的监控画面,很快锁定贾某的违法事实。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贾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执行期限为2025年8月29日至9月5日。 可惩罚的落地,并未让刘女士的生活回归正轨。 她无法再面对充满阴影的工作环境,更担心贾某拘留期满后报复,只能主动递交辞职申请,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 辞职后的刘女士频繁失眠做噩梦,满脑子都是事发时的画面,精神状态濒临崩溃。 经锡林郭勒盟某医院专业诊断,她被确诊为重度抑郁伴轻度焦虑,需要长期心理干预与药物治疗。 为维护自身权益,刘女士将贾某诉至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其中核心诉求是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作场所对刘女士实施性骚扰,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已构成人格权侵权,且行为与刘女士的心理创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但精神损害赔偿无固定标准,需综合侵权情节、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裁量。 考虑到刘女士仅产生基础诊疗费用,贾某无获利且承担了行政拘留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贾某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这个结果让刘女士深感不满,可权衡继续诉讼的时间、金钱成本,以及对贾某报复的顾虑,她最终选择妥协接受判决。 此案的争议点,本质是“惩戒”与“补偿”的边界问题。 行政拘留解决的是公共秩序层面的违法惩戒,而民事赔偿聚焦的是个人权益的损失填补,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有人觉得1万元足以弥补,却忽略了重度抑郁对一个年轻女孩的长远影响,以及职场性骚扰带来的心理枷锁。 刘女士的勇敢报警,已然打破了“忍气吞声”的困境,可判决结果的落差,仍折射出职场弱势者维权的艰难。 这起案件也警示所有职场人,遭遇性骚扰时,要第一时间保留监控、录音等证据,依法维护权益。 同时也提醒企业,需健全职场反性骚扰机制,不让工作场所沦为权力欺压的温床,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信源:女员工遭男经理性骚扰致重度抑郁,起诉赔偿5万元,法院判赔1万元-长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