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北京一男房东因联系不上女租客,担心出事,直接开锁进了房间。 女租客回家发现后怒而报警控诉非法侵入,警方却以“情节特别轻微”不予处罚。 女子不服,一气之下将警方告上法庭,最终判决结果亮了。 一边是房东“善意担忧”的破门之举,一边是租客“隐私被侵”的强烈不满,这场纠纷不仅撕裂了租赁双方,更叩问着法律与人性的边界。 据裁判文书网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信息,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非法侵入住宅”的定性与“情节轻微”的裁量,法律最终的判决,也给出了清晰的权利标尺。 案件的时间线,需从2024年6月的一次拒绝检查说起,而非简单追溯租赁起点。 房东单某与租客白某的租赁关系本无波澜,2022年签约后,白某年付租金、安静守法,单某也极少干预租客生活,堪称理想搭档。 2024年6月12日,单某接到楼下邻居反映,其出租屋卫生间可能存在渗水迹象,便微信联系白某,提议上门检查维修。 白某当日回复称,已联系物业排查,确认无漏水情况,明确拒绝了单某的进门请求:“楼下和物业都核实过,不用麻烦你跑一趟。 ” 令人意外的是,这竟是双方近三个月来的最后一次沟通。 此后单某多次尝试联系白某,微信消息石沉大海,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先后三次上门敲门,屋内均无任何应答。 直至2024年9月中旬,长达92天的失联让单某彻底慌了神,新闻中独居者突发疾病无人知晓的报道反复在脑海浮现。 他既担心白某的人身安全,也顾虑若真发生意外,自己作为房东需承担的责任,遂先前往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备案,随后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最终聘请专业开锁师傅上门开锁。 进门后,单某全程用手机录像留证,脚步谨慎避开屋内私人物品,仅为方便通行挪动了门口一个纸箱。 确认屋内整洁有序,无任何意外痕迹后,单某关闭房门离开,并未触碰衣柜、抽屉等私密区域,也未动用屋内财物。 而白某于9月18日晚返回出租屋,进门后便察觉异常——床头存放物品的纸箱有明显挪动痕迹,并非自己摆放的位置。 她立即查看屋内自行安装的监控,画面中,单某与物业人员、开锁师傅在自己的私密空间内走动张望,瞬间点燃了她的怒火。 “我支付了租金,就依法享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和隐私权,他这就是赤裸裸的非法侵入!”白某当即报警,强烈要求追究单某的法律责任。 警方调查后确认,单某未经租客同意擅自开锁进门,行为已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情形。 但结合全案情节,单某主观上系出于对租客安全的担忧,事前履行了备案手续,全程录像无不当行为,未造成财物损失及严重后果,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最终认定“情节特别轻微”,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白某对该结果极度不满,认为警方裁量失当,隐私被侵的伤害无法弥补,于2024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警方的不予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期间,重点核查了单某的主观意图、行为过程及危害后果,结合最高法关于非法侵入住宅案的裁判标准,认可警方对“情节轻微”的认定。 2025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白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警方原处理决定。 判决落地,这场纠纷仍引发热议,核心在于租赁关系中“安全担忧”与“权利边界”的平衡。 对房东而言,即便出于善意,也无权逾越法律红线。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后租客享有排他使用权,房东担忧租客安全时,应委托警方介入处置,而非擅自开锁。 对租客来说,长期外出或无法及时回复消息时,主动与房东报备行踪、留下紧急联系人,是规避猜忌与冲突的关键。 更重要的是,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紧急情况处置方式、房屋检查流程等内容,将权利义务书面化,从源头减少纠纷。 这场无赢家的纠纷证明,法律既不纵容非法侵入,也会考量行为动机与后果。 善意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权利也需兼顾情理,唯有守住法律底线、做好事前沟通,才能让租赁关系既合规有序,又不失人性温度。 信源:监控惊现:男房东私闯女孩卧室,居住安全何以保障?-律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