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淘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携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2025年12月1日,我局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2家旅行社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 通过再次核查,云南淘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携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家旅行社仍未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2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