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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药收3.5万元回扣,打击医药商业贿赂不能 “一罚了之”

1月11日,国家医保局通报了一起商业贿赂案,上海某妇婴医院医生收受企业3.5万余元好处费,一年内开具1.8万余药品。涉事企业则通过“市场信息维护”“学术推广”等幌子掩盖贿赂本质,以3.5万元的行贿成本撬动86万余元的推广收入。

这种明为学术推广实为暗行商业贿赂的操作,形成了“贿赂—高价—返利”的恶性循环,不仅践踏了医疗公平,更背离了医药行业“以患者为中心”的公益属性,并最终将虚高成本转嫁至患者身上。

值得警惕的是,该案并非个例。近年来查处的多起医药商业贿赂案件显示,行贿手段正不断升级隐蔽化,从直接现金给付转向学术活动“车马费”、科研经费“赞助”等变相利益输送,形成了“以回扣定处方”的畸形模式,让药品销售脱离临床价值核心,既挤压了正规企业的公平竞争空间,也让患者为不合理的“回扣成本”买单,严重侵蚀着医疗体系的公信力。

医药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多重因素交织形成的治理短板。从行业层面看,部分医药企业摒弃研发创新的正途,将“公关行贿”视为开拓市场的捷径,合规经营制度形同虚设;从医院管理来看,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对医生处方行为的全流程监督不足,给利益输送留下可乘之机;从制度设计来看,部分医务人员职业伦理教育有所缺位,让“处方—回扣”的利益链条有了滋生土壤。更关键的是,此前单一的罚款处罚模式,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行贿收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让部分企业和个人抱有“侥幸过关”的心理。

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绝非“一罚了之”!必须拿出“零容忍”的决心,构建“行政监管+司法惩戒+信用约束”的多元治理体系,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首先,要强化穿透式监管,让腐败无处遁形。监管部门应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将药品流通、医生处方、企业推广费用等数据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留痕、全程可查”;针对学术推广、市场调研等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伪学术、真贿赂”的违法行径,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让隐蔽贿赂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其次要加大惩戒力度,抬高违法成本。打破“罚款了事”的局限,对涉事企业不仅要依法从重罚款,更要纳入医药行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医保支付等资格;对受贿医务人员,除了经济处罚、职称降级外,更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形成“违法必受惩、惩则必严厉”的高压态势,让“获利大于风险”的畸形预期彻底破灭。当然,筑牢源头防线也尤为重要。要加强医生职业伦理建设,将医德医风纳入医务人员考核评价核心指标,建立“一票否决”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靠回扣增收”的动机。

最后,还要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行业内部人士参与监督;司法、医保、卫健等部门还可以建立联动机制,实现线索共享、执法协同,避免“监管真空”,让医药商业贿赂无处遁形。

医药行业关乎亿万群众的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利益熏心的“猫腻”。唯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斩断利益链条,才能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让群众享受到更公平、更经济、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底线。

上游新闻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