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了,虚开发票罪,都开始加速了!🤫
年底冲业绩、平账高峰期,虚开发票风险飙升!律师朋友透露,此时税务、司法机关会加大查处力度,全流程加速推进,不少人因侥幸踩坑。掌握合规活路,才能避开刑事追责
这并非“运动式执法”,而是针对年底发票乱象的常态化监管,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虚开牟利行为,对情节轻微、主动整改者给予从宽空间,全程依法推进。
一、年底虚开高发场景,这些坑别踩
1. 账目冲销型虚开:
部分企业为消化结余预算、虚增成 本少缴税,找第三方虚开 增值税发票冲账,即便金额不大,也已触犯刑法。
一旦被查,不仅要补缴税款罚金,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2. 被动牵连型虚开:
下游合作方要求“多开发票”,不少企业为维持合作被迫答应,看似被动实则已构成共犯。
这类情况主观恶性较小,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是年底高发的冤错风险点。
二、已涉事或高危人裙,必走这3条活路
1. 主动自查补税,争取容错空间:
发现虚开问题后,第 1 时间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及罚款。
根据司法实践,主动整改、挽回国家税收损失的,可大幅降低刑事追责概率,甚至不予立案。
2. 固定无责/轻责证据,厘清责任边界:
若为被动虚开,立即整理聊天记录、合同、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自身无牟利目的、处于从属地位。
财务人员需留存审核台账、风险提示记录,避免沦为“背锅侠”。
3. 认罪认罚+合规整改,争取从宽处理:
已被立案的,尽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企业可同步开展合规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符合条件的可争取不起诉或缓刑,保住正常经 营资格。
三、致命误区必避
1、别抱“法不责众”心态,虚开税款超5万元即构罪,量刑随金额递增;
2、切勿销毁证据、串供,否则加重情节;
3、拒绝“花钱平事”骗局,合规整改、主动配合才是正道。
年底发票管控趋严,企业及财务人员需坚守“三流一致”原则。复杂情况尽早问问专业人士,提前避坑远胜事后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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