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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息披露违规 振芯科技及相关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林玉莲记者徐锐)1月14日晚,振芯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谢俊等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振芯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信息,违反“公平原则”,损害投资者公平知情权,且上述信息披露违反“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公司董事长谢俊、董事徐进、董事柏杰在发布信息上署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国勇、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在公司审批流程中签字同意。

警示函称,上述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回溯此次违规事件源头,2025年12月30日,振芯科技曾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振芯科技全体股东的公开信》。公开信提及:“近日,舆论盛传振芯科技实控人何燕拟对董事会提前换届,罢免现任全体董事的消息,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市场广泛关注,造成广大股东及员工对振芯科技发展不确定性的严重担忧……”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振芯科技及相关高管,不应通过非正常信息披露途径对外发布如此重要的信息。同时,公开信带有一定的情绪,存在“留模糊地带”“泼脏水”的嫌疑。

资料显示,振芯科技作为“智能化芯片—智能化终端—智能化应用及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在特定行业集成电路、卫星综合应用等领域深耕二十余年。1月9日晚,振芯科技公告称,已于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请求,核心提案即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