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班顺路送娃被撞,人社局拒算工伤!法院一锤定音:属于上班合理路线!网友吵成了泾渭

上班顺路送娃被撞,人社局拒算工伤!法院一锤定音:属于上班合理路线!网友吵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

一大早,江苏的陈女士骑着电动车,开始了打工人的标准流程:先送娃上学,再调头去上班。结果半路杀出个机动车,砰一声——脾破裂、骨折,伤得不轻。

陈女士心想:我这不正是“上班路上”出的事吗?赶紧去申请工伤认定。

没想到,人社局给她泼了盆冷水:“你送娃的路线和上班方向是反的,不算上班途中,不能算工伤!”

陈女士傻眼了:当妈的上班前送个孩子,天经地义,咋还送出个“路线错误”了?

消息一出,网友也吵翻了天:
“支持人社局!送娃是私事,凭啥算工伤?要是送娃算、接娃算、买菜也算,公司不得赔垮?”
“工伤三要素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吗?送娃跟工作有啥关系?”
“如果送完娃再去上班的路上出事,那没话说。但这明明是送娃途中,这也能算?”

但也有不少网友反问:
“不然呢?当妈的得先到公司打卡,再传送回家接孩子?”
“普通人的‘上班路’,本来就得接孩子、买早点、绕路办事,法律难道不保护真实的生活?”

这事儿一路闹上法院。法官一看,直接摆出法律条文: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最高法也明确,上下班途中从事日常生活所需活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也算!

一审法官指出:
送娃是不是日常必需?是!
时间是不是合理上班时段?是!
虽然绕了路,但最终目的是不是上班?是!
那凭什么不算?撤销,重判!

人社局不服,上诉。

二审法官更干脆:维持原判!“上下班途中”不能死板看路线,得综合看目的、时间、路线三要素。妈妈送娃是刚需,没改变“去上班”的根本目的,就得认!

法院最终一锤定音:责令人社局重新认定——这,必须算工伤!

一些网友恍然大悟:
“原来法律不是只看你‘人在哪儿’,还看你‘正要干嘛去’。”
“懂了,以后送娃路上别乱拐去逛街就行……”
“这回法院是人情味战胜了纸面路线图!”

其实,这案子争的不是“送娃”本身,而是:法律该不该承认劳动者“一站式生活路线”的合理性?

打工人的路上,从来不只是“从家到公司”的两点一线。送娃、买菜、接老人……这些琐碎,拼起来才是真实的人生。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法律就该给这份“生活的重量”撑个腰。

所以,别再问“送娃算不算工伤”了。法律保护的不是冰冷的坐标,而是你我热气腾腾的日常。

下次要是谁再说“你绕路了不算”,不妨理直气壮回一句:“我绕的不是路,是生活!”

素材来源:都市报道,侵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