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结识“16岁“女友被判强J获刑五年六个月 19岁男子网恋13岁幼女获刑 一场游戏结缘的“恋爱”,终以强奸罪落幕。19岁的李某或许至今不解:对方谎称16岁,自己为何会被认定“明知”是幼女?答案藏在法律的严谨界定与案件的关键细节里,也藏在司法实践中对“明知”的客观判断规则里。 19岁的李某通过手机游戏结识女孩张某,张某谎称自己16岁,两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交往中,李某多次帮张某辅导、代写作业,不仅看到作业本上“初二(3)班”的字样、初中课本,还目睹她穿着蓝白校服,言谈间满是初中生的青涩。 这些明确指向未成年人的线索并未让李某止步,他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发生性关系,直至案发。面对调查,李某辩称“不知道她未满14岁”,但法院最终认定其“明知”,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法律解码:“明知”的推定与例外 很多人疑惑:对方撒谎年龄,为何还要认定男方“明知”?这绝非主观臆断,而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与严格推定规则的体现,同时也存在明确的例外情形: 1. 法定保护底线 我国《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哪怕幼女自愿,其性同意权也因年龄未达标而无效,这是不可突破的法律红线。 2. “明知”的司法推定规则 根据相关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幼女,实施性侵即认定“明知”。这里的“应当知道”,是结合客观事实的合理推断: - 本案中,李某作为成年人,已通过校服、初二学生身份等细节足以判断张某可能是幼女,却未主动核实,属于“未尽审慎注意义务”,依法推定其“明知”。 3. 确实不明知的例外 法律并非“一刀切”。如果行为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对方是幼女,且对方身体发育、言行举止等确实难以判断年龄,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情节作出客观认定。例如: 幼女外貌、谈吐完全符合成年人特征,且提供了伪造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行为人已通过合理方式核实年龄,仍被虚假信息误导。 🔹 对成年男性 主动核实对方真实年龄,保留聊天记录、身份核实证据,避免“应当知道”的推定。 14岁是绝对红线,确有证据证明“确实不明知”才可能免责,切勿心存侥幸。 🔹 对未成年人及家长 未成年人:守好身体边界,不隐瞒年龄、不透露隐私,拒绝过早性行为。 家长:盯紧孩子网络交友,早做性教育,及时干预风险。 “恋爱”绝不是犯罪的遮羞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留死角。司法既严格推定“明知”以震慑犯罪,也认可“确实不明知”的例外以保障公平。别让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更别让“恋爱”的幌子掩盖犯罪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