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冯立中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6年1月19日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越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冯立中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9日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冯立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越城区人民政府:
经绍兴市越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冯立中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蒋国梁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余立文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胡淼华同志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