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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骂亡母、撞人脸后反告伤人,店主防卫被判10个月,公平何在? “他拿

江苏徐州:骂亡母、撞人脸后反告伤人,店主防卫被判10个月,公平何在? “他拿了充电器不付钱,当众辱骂我刚过世的婆婆,还动手用头撞我老公的脸,难道我老公连还手挡一下的权利都没有吗?为什么先施暴的是他,最后坐牢的却是我老公?这到底公不公平?” 面对调解员,赵女士的声音哽咽着,眼眶通红。她和丈夫老李(化名)在江苏徐州开了一家不起眼的小电器店,专卖唱戏机、充电器这类小家电,日子过得清贫却安稳。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不仅打碎了这份平静,更让这个普通家庭陷入了无尽的委屈与困惑——老李因一次“忍无可忍的还击”,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赵女士向调解员完整还原了那个让她毕生难忘的下午。那天,一位陌生老人攥着一台老旧的唱戏机走进店里,开口便说:“帮我下载点戏曲。”老李打量着老人,并无印象,便客气告知:“要是有购买发票,我们能免费帮您下载;没有的话,得收点工本费。”老人摆摆手,语气随意:“这机子是别人送的,没发票。不下了,你先给我拿个充电器,我那个坏了。” 老李没多想,从柜台里取出一个通用型充电器递了过去。老人当场插上试了试,确认“能用”后,没说一句话,转身就往外走。老李以为老人年纪大记性差,忘了付钱,连忙追到门口提醒:“老人家,充电器还没给钱呢!” 谁也没想到,这句善意的提醒竟成了导火索。老人猛地转过身,脸色瞬间涨红,指着老李的鼻子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更恶毒的是,他直接“问候”起了老李刚去世不久的母亲! “我老公的母亲才走没多久,他心里本来就难受,被人这么指名道姓地辱骂逝者,当场就血冲头顶了。”赵女士说,老李强压着怒火质问:“你凭什么骂我妈?”可老人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发嚣张,径直冲上前,用自己的头狠狠撞向老李的脸。突如其来的撞击让老李踉跄着后退了几步,脸上又疼又麻,心中的屈辱与愤怒彻底爆发。 在连续遭受辱骂逝者的精神攻击和头部撞击的身体侵犯后,老李终于忍无可忍,抬手朝着老人推挡了一下,想躲开对方的持续攻击。可这一挡,却成了“犯罪”的证据——老人当即捂住脸倒在地上,大声哭喊“打人了!” 随后,老人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介入后,以“故意伤害罪”将老李刑事拘留。庭审中,老李反复辩解,自己是在遭受辱骂和暴力袭击后的本能防卫,并非故意伤人。但法院最终认定,老李的反击行为“超出必要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判决结果下来后,赵女士当场崩溃大哭:“我老公没有主动打他,是被人骂亡母、被人用头撞脸,实在没办法才推了一下!凭什么先动手、先骂人的人没事,反击的人却要坐牢?法律难道不保护好人的尊严和安全吗?”她对着调解员反复追问:“如果今天有人指着你的鼻子骂你的母亲,还动手打你,你能做到不还手吗?要是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我们普通人活着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此事曝光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舆论瞬间撕裂成两大阵营。支持老李的网友怒不可遏,纷纷为其鸣不平:“辱骂逝者是最恶毒的人身攻击,比动手打人更伤人!换做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忍不了这种挑衅,老李的反击完全是人之常情!”“老人用头撞脸已经属于暴力侵害了,这难道不算‘不法侵害’?难道非要等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危及生命,才能反击吗?法律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前因!”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法院的判罚并无不妥:“如果人人都以‘被骂’‘被挑衅’为由动手,社会秩序早就乱了。成年人的责任就是克制情绪,不能因为对方有错在先,就可以肆意反击。一旦动手造成伤害,就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这起案件最让人寒心的,或许从来不是10个月的刑期,而是在所谓的“程序正义”之下,一个普通人最后的尊严防线被轻易碾碎。老李刚失去母亲,满心悲痛,却要遭受逝者被辱骂的奇耻大辱,还要面对突如其来的身体撞击——在这样的双重侵犯下,一次本能的推挡,竟被定义为“犯罪”。 我们常说“克制是美德”,但克制的前提,难道不是自身的尊严和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吗?如果克制意味着要任由他人践踏至亲、侮辱人格、暴力相加而不能有任何反抗,那这种“美德”,不过是强加给弱者的枷锁,是对施暴者的纵容。 真正的法治,不该让好人在“忍辱负重”和“锒铛入狱”之间做单选题。它理应成为普通人的后盾:当你的人格被侮辱、身体被侵犯时,法律会为你撑腰,让施暴者付出代价,而不是将反击的受害者推向深渊。 否则,今天被判的是老李,明天被吓退的,就是所有心存善良、坚守底线的普通人。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不是坏人的嚣张跋扈,而是好人连愤怒和反抗的权利都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