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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7期)

转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8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6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博罗县罗阳镇万来商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博罗罗浮山响水矿泉水厂生产的致好饮用天然泉水和罗汉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和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沙坪郭青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天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中翡翠(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沙坪烨彤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万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增城程程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粉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增城勇林小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厚街李之稻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七)中山市三角镇姚明超餐饮店销售的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八)中山市三角镇苑琪食店销售的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廉江市河唇广汇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斑节虾(活)(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万江成武蔬菜档销售的青木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潮州市湘桥区张云伟百货店销售的梅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汕头市新佳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虎门宋水群粮油店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吴远英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金绣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糖,干燥失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板芙镇华黎肠粉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