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欣所与 取证❗❗❗随欣所与 cpf 网页链接uid: 639887988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零二十七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 即刻停止对艺人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害行为,删除博文。所有证据已固化上传,这个取证🔗只要存在就能告你。 干活

